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穗開管辦〔2017〕7號,附件1),現對2020年2月16日前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開展集中備案登記工作。請符合落戶獎勵條件的企業登陸指定系統,辦理高企落戶備案登記。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備案條件
備案的高企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的高企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不包括在我區認定通過(復審)的證書;
2.企業從未享受過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落戶獎勵政策(規模以上企業另行申請10萬元規上獎勵的除外);
3.企業必須在2017年2月16日-2020年2月16日(包含)首次落戶本區(以營業執照登記時間為準);不包含在2017年2月16日之后遷出本區又再遷回本區的。
4.企業的工商、稅務征管、統計關系(規模以上企業需提供)等須已變更到本區,且企業的實際辦公、經營、研發場所等在本區。其中:
(1)規模以上高企: 企業進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打印提交“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財務狀況表”并簽章確認。
(2)規模以下高企: 企業提交“查看法人單位表”并簽章確認。
(3)跨省市遷入的高企,必須已經辦理完成高企整體遷移變更手續。
5.如果是通過招商公司、區級孵化器管理單位管理單位或多個招商單位遷入本區的,必須指定其中一家,企業出具唯一的《項目授權委托書》(附件2)。
二、備案時間及方式
本次備案僅限定在2020年2月16日(含)前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即在《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穗開管辦﹝2017﹞7號)政策有效期內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本次為該政策執行期內最后一次備案,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2020年9月30日17:00前,在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落戶備案登記系統(https://u8vtua.fanqier.cn/f/jelsqc),按要求填寫資料、上傳文件完成備案工作。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高企落戶獎勵的流程為“備案登記-政策兌現系統集中申報-申報材料核查-企業現場核查-政策兌現”。此次備案登記為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落戶獎勵的前提條件,未進行備案登記的企業,不列入高企落戶獎勵申請對象,高企落戶獎勵集中申報通知將在2020年10月發出,敬請留意。
(二)2020年2月16日后遷入我區的高企,按照《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的通知》(穗埔府規〔2020〕4號)政策執行,備案及申報工作后續通知。
(三)申報企業應切實履行申報主體責任,不相信中介的虛假承諾,對申報材料、人員、場地等要素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根據《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埔科〔2019〕37號,附件3),我局將對申請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落戶獎勵的企業實行定向核查,采取材料審核、現場審核等形式組織開展,具體開展時間及形式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的通知(穗開管辦〔2017〕7號).doc
附件3: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強高新術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埔科〔2019〕37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