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廣聚英才計劃”,根據《廣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穗人社規字〔2019〕8號)有關規定,現開展第八批市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申報工作,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廣州市屬企事業單位(含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未設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
(二)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科研實力,在同行業處于領先水平。申報單位為企業的,近2年營業(銷售)額年均應不低于1000萬元,納稅額年均不低于200萬元,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年科研費用總額不低于500萬元。
(三)擁有研究開發機構和較高水平的研發隊伍。已取得1項以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與申報專業一致的專職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10人,其中1人以上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5人以上具有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
(四)近5年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創新理論、技術合作研究。
(五)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予以傾斜:建有市級以上研發或技術中心等科研創新平臺,承擔國家、省重點項目,近五年獲市以上科技獎勵的單位;符合廣州產業發展要求和布局,屬于重點創新項目、重點支持產業領域的單位;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與博士后流動作站合作成功招收博士后的單位。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
申報單位于5月27日前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73004)廣州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申報業務入口,按照指引填報,提交主管部門審核。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按屬地原則報所在區博士后管理部門。逾時系統關閉截止申報。
(二)審核
主管部門或區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核,并于6月2日前將經審核的申報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評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開展評審。
(四)公示
專家評審結果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
(五)其他要求
申報單位須對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情況即取消申報資格。
附件:業績證明材料上傳清單和要求
附件
業績證明材料上傳清單和要求
序號 |
材料目錄 |
要求說明 |
1 |
近5年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協議及研究成果相關材料 |
必要材料 |
2 |
與申報專業一致的專職研發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 |
需含專職研發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最高學歷學位、取得的職稱證書專業、級別、職稱證書編號等信息、職稱證明材料(廣州市核發的無需提供)及近5年科研成果等相關材料。 |
3 |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
如為高新技術企業須提交 |
4 |
近2年企業經營情況證明材料 |
近2年財務報表、納稅證明、研發費用佐證材料、其他資質證明材料(企業單位須提交)。 |
5 |
近5年參與國家、省、市重點項目及取得的主要創新成果佐證材料; |
如填報此項信息,須上傳相關材料 |
6 |
招收博士后情況 |
如已招收博士后須提交 |
備注:
1.上傳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若為復印件須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2.上傳材料可以gif、jpg、jpeg、pdf、doc等格式上傳,單個附件最大不可超過4兆;材料為文字正向,不可顛倒,且清晰可辨,否則將作退案處理;
3.若承擔項目或創新成果、獎項較多,請篩選重要的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