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管理細則》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1-25
粵環函〔2019〕1135號

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的要求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現將《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管理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廳(財務處)反映。


  原《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粵環函〔2018〕254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11月15日


    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管理細則.pdf